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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理论施琅”的辨析

2006-06-07 16:33:00 来源:博览群书 我有话说

央视不久前播出的电视连续剧《施琅大将军》,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反响。但这里讨论的“理论施琅”与电视剧关系不大,涉及的是文化、民族、国家以及正义、伦理、气节等概念问题。而这一切正是全球化和现代性语境里中国知识界聚讼纷纭的热点和焦点。“理论施琅”如一块棱镜,将自由主义、保守主义等各种思想内部及其相

互间的歧异清晰地折射出来。无论如何,这对于争论诸方厘清各自的思想边界、增进自我把握和互相了解,都很有好处。

辩护与驳诘:就施琅问题回蒋庆秋风

陈 明

一、回蒋庆

“依我对施琅的有限了解,施琅是明之贰臣而非英雄。就当时情势论,明是夏清是夷,明是中国正朔所在清是外逆,故施琅降清于文化上是弃夏归夷,于政治上是明正统之叛臣,施琅与郑氏恩怨不能成为其降清托词。施琅大节既亏,身名瓦裂,不管降清后有何功绩,士大夫名节已坏,余事皆不足论。儒家不以成败论英雄,若施琅是英雄,其如蕺山一堂师友自裁殉国何?夫子不与以德报怨,其理正与此同。至于施琅统一台湾,实与文不与而如其仁。虽然,又岂可因之而洗却贰臣污名耶!”这是“儒学联合论坛网站”登出的蒋庆先生谈施琅的一封信。其经典般的儒家立场获得一片喝彩,当时即有跟帖谓“蒋庆是大家,下语如定石,能量贯注而气势非凡。”

但我不以为然。

先说气节道德。明之贰臣,虽然可以说气节有亏,谈不上不光彩,但是,因此就不对其一生行事做具体分析而全盘否定其人,不能说是历史主义。毛泽东说自己一生干了打败蒋介石、发动文化大革命两件事,后人以三七开论功过。“士大夫名节已坏,余事皆不足论”不仅是理论上的极端道德主义,也是方法论上粗暴的简单化。在此基础上引出“蕺山一堂师友自裁殉国”并立为圭臬,更是脱离实际。蕺山固然可赞可叹,但用来作为一般标准,则不免陈义过高,责人太苛。即以明末三大儒论,船山隐逸,自不能比;默许学生子弟入朝为官修史的顾、黄更是污名难洗。以信仰审判历史,结果只会导致历史虚无主义――“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之道没有一日得行天地之间”的历史,岂非万古长夜?实事求是地说,施琅不会因收复台湾的功业而成为道德上圣贤,也不应因降清(且不说背景复杂)的品格污点而动摇其作为国家功臣的地位。

再说夷夏之辨。首先是语境不同。在我看来,满汉之争跟历史上的“中原逐鹿”一样,是权力之争,文化的意义倒在其次,这在后来的有关政策中表现得十分清楚。众所周知,孔子的理想是王道和礼治。用今天的话说就是以社会秩序代政府秩序,以文化组织代政治组织。由于其思想体系中没有也不可能有近代国家概念,强调突出文化的边界意义是自然的、必要的。但是,我们所处的今日中国,是一个在世界近代史进程确立的多元一体之“五族共和”的政治架构。如果无视这一基本事实,株执夷夏之辨的文化中心主义,将民族文化的差异可以放大凸显,只会是仇者快而亲者痛。如果真有什么“政治不正确”,应该就是指这种情况吧?各部族之间的征战自然会产生各民族的英雄传奇,它的历史意义是不朽的,其精神也具有普遍的道德意义。但是,作为居于主干地位的汉族,在处理这些历史人物时显然需要更多的细心和谨慎;具体到在面对施琅平台这一个案的时候,显然更应该把版图、利益这样的概念放在思考的首位。

其次,夷夏之辨中的汉族中心论不妥。蒋庆主张“以王道主义超越民族主义”,认为孔子王心所追求的王道政治是“任德不任力”的道德的政治,而民族主义在本质上则是“任力不任德”的不道德的政治。其他不说,夷夏之辨本身的文化民族主义倾向显然是无可置疑的。退一步讲,如果以公羊学所主张和蒋庆所接受的“夷夏是以文化论(暗含与血缘、利益无涉之意)”,那么,今日之天下谁是夷谁是夏恐怕还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吧?钱穆先生访美,不是曾发出“三代之治在美国”的感慨么?

至于“实与而文不与”,是《春秋公羊传》在作为历史评价的时候通过“实”“文”殊途的方法(实际是将“文”置于“实”之上,通过对“实然”加以限制,彰显出一个“应然”之理想的方式),处理化解事实上理想和现实、立德与立功不能弥缝统一的“尴尬”,而维护其作为历史评价系统在逻辑上的完整性。它表达的实际是一种孔子所理解认同的社会正义和制度安排。对于一个身处特定时代的却无能为力的儒者来说,它的价值观和现实关切只能通过对历史人物和事件的臧否实现。由此建构的评价体系自有其理想和规范的意义,但乌托邦即使真是人类的方向,对它的趋近也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因此,对于真实的历史人物和事件,它只能是理解评价的维度之一,而使用者也不能把自己预设为进行末日审判的神灵。事实上,孔子自己在现实中也并非如此机械固执(如从民族利益出发对管仲的称赞)。

我们完全有理由要求:蒋先生你在说“实与而文不与”的时候,是不是也应该对自己的“文”与“实”这两个概念给出清楚的说明?有人认为“文”是文辞是公开,“实”是功效是实际。这只道出了“然”而未道出“所以然”。“《春秋》者,天子之事也。”我认为那个“不公开”的“所以然”就在于其所评点者(“文不与”的人或事)与孔子自己的理想不合,这个理想既包括制度、程序和名分,也包括观念、动机和手段――具体说,就是以周天子为轴心的“封建”“礼治”的制度架构及义理原则。更重要的是,撇开政治制度的历史性不说,作为哲学、伦理学概念的义与利、德与功,应然与实然,在理论上关系复杂,需要作具体深入的分析讨论。以周天子为轴心建立的封建制度,即使是最高价值体现,难道就可以等于最高价值本身?难道不需要“因时损益”“与时偕行”?譬如说,公羊传重名分到了绝对化程度,而孟子就不认同。论者谓“公羊学派始终和法家接近,但他们缺少法家的治国方案”,这是需要讲政治儒学的当代儒者熟虑深思的,以免更上层楼的追求沦为凌空蹈虚之论。

蒋庆自己使用文、实标准的经典例证,是对倭仁的“文与实不与”及对张之洞的“实与文不与”;倭仁的地位高于张之洞。作为一家之言,你当然可以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对于天下百姓,在坚船利炮的威逼之际,究竟选择倭仁还是选择张之洞的应对方案,却是一个生存还是毁灭的问题。在没有神迹的具体情境中,我们的原则只能是从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寻求历史合理性的最大化。我认为儒学之所以称为民族文化的主体,不在于它是“圣贤”传达的“天理”――这只是一种方便修辞,而是因为它是民族生命的表达,它的历史意义和现实合法性取决于其与民族生命的内在关系:是不是能够帮助这个生命存在实现其条畅抒发?是不是能够促进这个生命存在的超越提升?在现实面前,既需要放眼乌托邦的评价者,同样也需要立足经验的实践者。承认差别,寻求互补,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由之路,同样也是儒学复兴重振的不二法门。

在对施琅话题的最初回应中,我写下了“历史是生长的,民族是建构的,文化是发展的”几句话。如何发展?如何生长?如何建构?有人指望天理大流行,有人能指望圣贤满街走,而在我看来,真正的关键是普通平凡的我们在历史时空的博弈过程中究竟能够表现出怎样的智慧和勇气。

二、回秋风

“新儒家强调建立区别于西方的“我们的”民族国家,强调民族国家的“中国性”,即使不是在制度上,至少也是在文化、精神上。但新儒家人物似乎忘了,民族国家理念及民族主义心态,恰是他们所要抵抗的近现代西方的核心理念和制度,而完全有悖于儒家传统理念。”这是秋风最近发表在《中国新闻周刊》上题为“新儒家悖论”文章中的一段话。

我被称作当代新儒家,很荣幸。但我并不能够作为什么代表,所以,不能因我一个人如此即谓“当代新儒家”如何如何。很高兴秋风在从自由主义立场评论的同时,还引入思想史的视角。我认为自己与近代中国知识分子之间存在精神气质的一致性。但这不是一种理论逻辑的联系,而是问题意识和忧患意识的相通。我赞成作为秋风立论前提的余英时观点:国粹派“一方面痛斥当时的中国学人‘尊西人若帝天,视西籍如神圣’,而另一方面则信奉达尔文、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为至上的真理。他们事实上已为‘五四’的启蒙心态,包括贬低中国传统打开了方便之门。国粹派表面上认同于中国文化,在实质上则认同西方的主流思潮。”但同时我也要指出,国粹派的这一所谓悖论是在后人从知识论角度解读其思想时才出现的,在先人行动和意义上并不存在。他们将文化工具化没有错,将救亡作为行动的目标更没有错,错就错在他们对儒学文化作为工具的特殊意义缺乏通透的认知,如文化认同等等。所以,在救亡这一目标下,对儒学的坚持只有情感的依据,而与在行动方面对西学的接受(因为作为物质性力量似乎效率更高)显得逻辑矛盾;这是由于时代所限。而我,从文化认同、身心安顿诸角度有系统阐述,并建立了说明这一切的理论架构,如生命与文化的维度、即用见体的方法以及文化认同、身心安顿和政治重建的问题意识等等。现代国粹派和保守主义者,在今天应该有这样的理论发展。

自由主义者对我的批评,一般是从普遍主义或一些自由主义的价值原则出发展开,秋风从儒家理念内部进行,很有新意,也似乎有“以子之矛陷子之盾”的力量。其实不然,因为跟前者一样,都是基于对儒学的片面理解。至少在我看来,儒家的政治哲学应该有国家-社会的内部关系语境和夷-夏的外部关系语境的分疏。在这二者之上,还有一个方法论的领域,即“圣人之所以为法”的问题,姑置不论。跟李慎之、袁伟时一样,秋风通过引证陈寅恪,将三纲六纪作为中国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之基本结构,从学理上讲是十分片面因此很成问题的。陈氏此言有其特定思想背景与价值立场,承接曾国藩以来的晚清士大夫视角,而这是一种“夷夏之辨”语境里凸现出来的理解(西方入侵、“长毛之乱”等)。虽然其所体现的制度-政治意识或维度我十分欣赏,但如果将它作为儒学思想指体系之全体,并本质主义化,则不敢苟同。很简单,今天谈振兴儒学难道还要去致力于宗法社会条件下的三纲六纪制度之恢复么?这显然是胶柱鼓瑟,既不知“法圣人之所以为法”的“经”,也不知“时之义大矣哉”的“权”。退一步讲,这种理解在儒学思想内部无论从理论结构还是历史时段上都不具有绝对性、普遍性。儒学和宗法社会虽然共存共荣,但二者毕竟不是同一回事,就像孝悌为仁之本,但并不等于仁本身。且不说它与孟子一系毫无勾连,即使从荀子一系考察,也属于董仲舒代表的“妥协时代”――这一称呼并不包含否定意味,是特定社会生态环境的产物,是在东汉章帝主持的石渠阁会议上确立的。时间晚出倒在其次,重要的是在“霸王道杂之而以霸道为主”的“汉家制度”及其意识形态格局下,儒者在这一过程中的主导性是谈不上的。如果说三纲六纪这一体现宗法社会、农耕文明的制度相对于“披发左衽”的“游牧民族”,尤其是在其咄咄逼人的攻势面前而具有了文化精神及国格的代表意义,从而可以姑且设定为讨论的起点或前提,那么,在国内政治哲学论域中,它那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的君主与民众的关系问题才是今天需要首先重视并进行系统清洗的关键所在。历代儒生指责汉儒“曲学阿世”就是立足“道尊于势”、“德高于位”的精神;这点秋风实际是很清楚的。

“异族新王朝的正当性即‘正统’如何才能确立”?从历史事实以及对这一问题的处理来看,两点:征服者占领的有效性;其对被征服者民间或传统价值的认同程度。这不是儒家的观念的应然,而是历史经验的实然。你可以说这是人类的史前史,但很不幸我们还看不清哪天能走出这一灰色地带。洛克说“一个凭武力建立的政府必须到社会的文化传统里寻建自己的合法性”。这应该既适合一族内部,也适合异族之间。后者情况复杂一点,反抗作为复仇行为具有天然的正义性,而我也从未否认过这一点。晚清会党对满清的斗争虽然以民族斗争相号召,但这并不能动摇满清政权在“正史”中的法统意义。

所以,这个问题实际首先是面对每一个个体的,对儒者谈不上太多的特殊性。事实上,个体与政府的关系从来就不是可以自由选择的,虽然你可以有自己的选择偏好。在异族的横暴权力面前,弱者实际只能在尊重你的文化的征服者和不尊重你的文化征服者之间进行选择。在军事上的抗争没有希望的情况下,寄希望于文化的同化作用是很正常的心理念想。文明民族被蛮族征服在中外历史上普遍发生,希腊文明也是由南下的多里安人建立起来的。被征服民族的反抗当然可歌可泣,而在流尽最后一滴血后不得不就范,也无可厚非。从文化上说,我国西部譬如说于阗的少数民族在接受伊斯兰教以前是虔诚的佛教徒,但在军事抗争失败接受伊斯兰教后,现在作为穆斯林也是十分虔诚。阿尔弗雷德大帝对于来自丹麦的海盗也只能借助基督教的力量,而接受其在自己的土地上圈地自治。从政治上说,满清之于中国就是这样。在当时,选择抵抗是天职;但在今天,再说什么也是没有用的。“土地无常主”“社稷无常奉”。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就应该努力把自己的国家建设好,以避免类似悲剧真正出现。很不幸,黄宗羲、顾炎武就遭遇了这样的情境。但他们能做的,也只能是自己选择当“遗民”,而学生、儿子入朝食俸则任其自择不置可否。设身处地,信奉这种或那种主义的你,又会怎样做出自己的抉择呢?

说儒学主张以文化定夷夏不能说错,但这决不意味着儒者因此而不重视血统血缘,不重视种族生存安全;这一切是一种动态均衡关系而不是逻辑反对关系。春秋公羊传里面的相关论述是有特定语境的,如春秋时期诸夏内部的种种冲突等,因此不能普遍化绝对化。否则怎么解释孔子对管仲的称道?怎么解释“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的“同心圆”式“差序结构”,就是以血缘为轴心辐射展开的。这也正是儒家所看重的人情之常,而天理与人情统一,所谓“称情以制礼”者也。

我说那些“临危一死报君王”的士大夫是可怜虫,并不是要否定“气节”概念。从反对将儒家思想化约为道德主义出发,我更喜欢“仁者必有勇”的命题。这个勇决不等于悬梁跳井式的“殉节”――这与妇人之仁、匹夫之勇能有多大区别?以死报国应该是在“为生民立命、为万世开太平”的承担和追求中对个人生死的坦然超越,它应该意味着更多的智慧更高的效率,像尧舜禹汤那样做到“有功烈于民”。

“修文德以来之”是在古代“天下体系”里,使“不服”的“远人”“归附”的手段。不要忘记,它的目的是使“远人”“归附”。这样一种目标,是“我族中心”的,谈不上如何崇高。将其移用于现在这个“民族国家”时代,处理攸关中华民族复兴和生存的核心利益、国际关系背景十分复杂的台湾问题,恐怕只有陈水扁才会偷着乐!通过引证《盐铁论》中贤良文学与御史大夫就政府和社会间经济关系之沟通博弈的原则为此“背书”,同样属于错置语境和时代的双重谬误。无论什么样的借口都不能也不会使台独合法化。为什么?台湾独立对民族生存发展的危害比一切其他危害都更大且更加难以补偿修复。

我承认自己已经改动了传统儒学关于人性和世界图景的描述,但这主要是基于自己的现实观察和由西方世界演绎的近代历史史实。秋风说我由此展开的叙述是“时髦的新儒学”,言下很是不屑。我想引用黑格尔的话作答:“当时代精神改变了方向,有些人却轻蔑地谓之时髦。”

我也反对别人据此将我的工作定性为儒学的“自我颠覆”。我不认为李泽厚、蒋庆等人的不同意见可以为这一定性提供多大支持。他们在施琅问题上的见解,其不完备处或漏洞在我看来不仅更多,也更严重。而即便如此,也并不意味着儒学整体上的土崩瓦解。儒学一直在建构之中,这一势头的由弱转强,有目共睹。我认为,近代中国的知识分子,从曾国藩、张之洞到康有为、梁启超,从胡适、鲁迅到孙中山、毛泽东,基本的问题意识是相通的,可以概括为“寻求富强”。彼此间的差异,在于路径选择不同,是“一致百虑,殊途同归”。从这个最基本的意义上说,他们都有传统儒家的精神气质。显然,我对儒学持一种宽泛的理解。它具有反本旨主义的后现代气质,但它却是以我们的历史经验为基底的,同时与经典文本相契合,如孔子以“博施于民而济众”为“仁”的定义,章学诚以“六经皆史”将“道”情境化等等。

“建立什么样的民族国家?强调建立区别于西方的‘我们的’民族国家,强调民族国家的‘中国性’,即使不是在制度上,至少也是在文化、精神上。”应该说秋风这里对保守主义的思想诉求概括得很简当,我觉得自己正是在做这样的努力。我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妥。因为这并不意味着对自由、民主等现代价值观念的拒斥。我不知道为什么秋风认为我这样的“保守主义”更远离儒学真精神?在没有国界的天下体系里传统儒学主要的批判矛头指向了专制君王,但这并不意味着对国际强权的认同或无动于衷,哪怕它头上戴着种种光环花环。用古典政治哲学与近代政治哲学的区别是不能解释我身上表现出来的与传统儒学的区别的。真正的原因是,我把传统儒学体系中隐而不显的国际政治论域中的论述用显豁的语言彰显出来了。这是近代世界图式与古代世界图式之间的差异造成的,这种差异本身则是历史发展的结果。古代世界人的活动半径有限,交往活动主要是族际内部,东海、南岭、北漠西流沙的地理条件,决定了中国更是如此。近代政治哲学的发生与地理大发现存在时间上的相关性,而地理大发现又与交通工具的改进存在相关性。族际交往的最初形式不是鲜花掌声,而是枪炮血泪。印地安人的悲剧难道不正是从地理大发现开始的么?版图是因为受到威胁才在人们意识中变得重要即神圣起来的。如果否认这点就是天下情怀因而就是儒家儒学,那我羞与为伍!

我认为,在国际或族际关系中,“国家主权至高无上”不是超道德的问题,它本身就是一种道德原则,一种法律正义。这与国家政府关系维度里的正义性是虽有勾连却性质不同的问题。“兄弟阋于墙,共御外侮”就说明了这点。“强权政治理论”不是儒家思想固有的理论。但是,如果儒学对于民族文化认同的意义不可替代,如果其文化认同功能的承担取决于其对诸现实问题的有效言说,那么它就有必要获得关于这个世界的真实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做出积极有效的应对方案。平等不是乞求可以获得的,“大棋局”中的对弈需要智慧、勇气和力量。“落后就要挨打”不仅是历史的教训,也是现实的伤痛。我理解的儒学不是要抵抗什么,而是要维护什么。在这样的目标下,磨利自己的牙齿,是为了获得“人若犯我”时“我必犯人”的武器。在前面,秋风既然将儒学局限于国家社会维度作道德主义的理解,到这里必然将版图问题、族群问题的重要性从儒学思想架构中抽离出去。基于这样的理解来把我的系统论述说成“儒学的空架子”,我真是只有“愕然”和“愈加愕然”了!

抨击陈明对“原教旨”的违反,作者看起来似乎是更加纯正的儒家。我不知秋风是否承认民族国家概念?是否认可民族主义?是否接受西方近代所形成的思维方式?如果回答是否定的――它言语之下似乎含有此意,则我们今天的政治架构又该如何搭建?能不能告诉大家:对台独势力可能的铤而走险,你既行之有效又不悖于儒家精神的应对方案究竟是什么?

儒学是民族的文化系统,不是一个学派的思想体系。它的生命在于使民族生命的实现和发展成为可能。因此,它不可能是一个封闭的逻辑体系。作为变易和不易的统一,“变易”是以有效性为原则,“不易”则是这种有效性是立足于天下、万世。由于社会变迁的缘故,儒学面貌至汉代一大变,宋代又一大变;近代社会之变,李鸿章已感觉较周秦之际为甚,则今天儒学之变,当有过于汉之于先秦、宋之于汉者应该毫无疑问!

我曾反复申论,国际和国内关系论域中的正义性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问题。我承认自由主义者及其理论在国内论域中所做的努力相对较多,并深表敬意,但也同样对他们在国际关系论域中的幼稚无知多次提出批评。因为他们在理论上似乎无视自由主义理论存在无法跨越的“国境线鸿沟”,在现实中则“爱乌及屋”,由对美国国内制度的欣赏而将美国乌托邦化――其国家动机是上帝的动机、其国家利益是人类的利益。

“施特劳斯曾经尖锐指出,西方近代政治哲学的视野相对于古典政治哲学其实是缩小了,而不是扩大了。西方近代民族主义、对民族国家及其主权的顶礼膜拜,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一种致命的谬误,它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灾难。”秋风这里对斯特劳斯的引用当然是不错的,但它只适用于西方,并不适用于我们,尤其不适用于我。解铃还需系铃人。作为全球最有影响的国家或国家集团,西方的行为方式对我们行动方案的选择具有直接的影响作用:它像朋友一样造访,我们当然捧上美酒;它像强盗一样敲门,我们只有抄起猎枪。自由主义者喜欢讲人类和个人,这当然是必要的。但是,民族与社会这两个概念同样也是不能忽略的。四个概念都是真实的存在,都具有其不可替代化约的价值和意义。任何一种严肃的思想都必须同时给它们留下足够的言说空间。当代中国的自由主义者自称五四精神嫡传,但对“外争国权,内惩国贼”这一爱国的口号的双向性似乎从来就不曾有过均衡的理解。这究竟是出于无心还是故意呢?

我为儒学的复兴工作,是因为我认为这样的工作对于民族的振兴是有利的。文化认同作为现代性论域里之重要问题的凸显、约瑟夫奈“软力量”概念的提出以及亨廷顿“文明冲突论”的印证,使我对这一重要性更加深信不疑。民族的复兴不以文化的复兴为全部内容,却绝对以文化的复兴为其最高标志。但是,我首先是一个生活在当下的现代中国人,然后才是儒学思想的接受者。在我的理解里,儒学是民族生命的表达者和塑造者。在过去的时间里它很好地承担释放着这样的功能,但近代以来它似乎力不从心。这就需要重建,而重建就需要搜尽奇峰打草稿,就需要对周围的环境有清醒的认识。“师夷长技以制夷”,正是近代首先睁开眼看世界的魏源魏默深留给我们的智慧。

秋风的批评似乎是以这样一个二分的前提预设展开――西方:丛林规则、民族国家、实用主义;儒家:仁者无敌、天下体系、道德至上。实际这一描述如果说不是完全没有意义的话,意义也十分有限。首先,西方文化体系之中也有与儒学相同或同样的理论表述,而中国也有与“西方”相同或相似的理论表述。其次,更重要的是,在现实层面,我们观察感觉到的世界图景是怎样一种情形?我们应该如何应对才能解决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以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这才应该是我们思考问题真正的出发点。

大陆新儒家的吊诡与公共自由派的幼稚病

关于施琅问题引发的几点理论思考

高全喜

在当今中国,任何一个重大的现实事件或理论问题的出现,都会引起诸多争议、辩难和攻讦,去年的郎咸平事件,前不久的巩献田公开信,以及当前的有关施琅是非的争论,等等,各家各派唇枪舌剑,呈现出浓烈的火药味。之所以会出现如此的情况,在我看来,与我们处在一个特殊时期有关。每个意义重大的问题的争论,都涉及古今中西这四个方面的问题之争。

施琅问题随着相关讨论的深入,争论已经开始转向,逐渐触及现代民族国家的构建问题,转型中的政制问题,内政与外交的国家哲学问题,而这些问题与我近年来的法政哲学思考与研究有关。因此,我的这篇小文与其说是分析当前施琅问题的各派理论观点之得失,不如说是借此来梳理一下自己的思想脉络。

一、施琅:多少有些蹩脚的个案

事情是从近期央视片《施琅大将军》的播放开始的。目前的电视剧与学术、思想少有瓜葛,但是,偏偏陈明这个中国大陆新儒家的代表人物抖出一个大包袱,宣称这部戏是他几年前一手策划的,并且为这个历史人物给出了义正词严的辩护,于是乎一场理论上的混战开始了。

先是新儒家内部产生了分裂,关于何谓汉奸、民族英雄的问题,何谓夏夷之辨、王朝正朔的问题,何谓立德立功、文攻武卫的问题,等等,陈明即用见体的思想观点与儒家联合体中的汉族主义、文化保守主义分道扬镳,论战犹酣;尔后,徐友渔、萧瀚、秋风等开始介入,他们认为陈明的实用主义和国家主义不讲原则,并开始把原先新儒家以及中国传统文化内部的正统之争转向外部的政治论域。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理论观点,如李泽厚的新历史唯物主义等,也都掺乎进来,一时之间,陈明“导演”的这个“理论施琅”(非电视施琅)成为媒体网络追逐热捧的兴奋点。

对于每一个在陈明看来有分量的批评,他都及时地给予了回应,看来这个生性随意的新儒家是非常看重他的“施琅”的。对于陈明的理论主张,特别是他提出的“历史是生成的,国家是建构的,文化是多元的”观点,对于他在大陆新儒家中表现出来的自由主义倾向,对于他的试图在现代中国的语境中传续儒家义理的与时俱进的努力,我基本上是赞同和支持的,关于这些我在下文中会详细论述。但是,在数年前选择施琅这个历史人物,并且在今天电视剧开播之际走向前台,在我看来,多少有些不太明智。无论是从历史语境还是从现实语境来看,施琅都不是一个好的理论载体,或者说是一个多少有些蹩脚的个案,通过他(尤其是电视形象)来表述自己作为新儒家对于当前台海问题的理论主张,特别是在第一次陈述中又没有细致周密地阐释自己的观点,因此遭遇各种各样的误解、批评乃至谩骂。这一方面与陈明的率性随意和意气用事有关,但更主要的是与他理论上的重大缺陷有关。

按照陈明的说法,他策划施剧是出于对中国现实状况的关怀,无论是三年前的率先提议(当时《反分裂国家法》还没有制定),还是施剧开播的现身辩护,他的用意主要是唤起国民的国家意识,为了民族(国家)的大义,不惜动用武力维护国家统一,这是他理解的新儒家在新语境下的春秋义理所在。为此,他找到了历史中的施琅这个人物。他并不在意真实的施琅究竟如何,在意的是今天的施琅故事的义理演绎。但问题在于历史人物不是可以随意包装的,春秋笔法也不是信手拈来的,如果我们可以幸运地换一个历史人物,这个人物没有施琅那样的人格污点和面临夷夏之辨的难题,情形就可能是另外一回事了。但是这个至少私德有亏的施琅硬是让固执的陈明派上了用场,于是问题不但复杂了,而且由于陈明没有能力在理论上进行更大的建构,所以,下面我要分析的新儒家的理论缺陷就出现了。当然,在此我并不是说好的理论一定要找好的历史个案来证明,但关键是理论的解释力,历史事件并不是事先设计好的,历史人物也都是有血有肉的,蹩脚的人和物所给出的困难,或许是理论正确与否的真正的试金石。

二、新儒家的理论吊诡

我曾经说,我对于陈明大部分的理论主张基本上是赞同的,但是,在施琅问题上,我虽依然支持陈明的结论性的基本观点,然而他在回应来自传统(儒家)思想内部的挞伐方面,在回应来自自由派的批评方面,也就是说在应对上述两个方面的理论诘难时,陈明表达中的理论漏洞是我不能赞同的。或者说,在我看来,陈明这个新儒家在上述两个维度的理论争议中,出现了两个重大的理论吊诡,而之所以如此,是与他仅有一个简单的所谓“即用见体”的空泛哲学教条,并没有实质性的历史哲学和政治哲学有关,与他缺乏对于从王朝政治转型为民族国家的中国现代社会的历史演变的深刻认识,以及缺乏对于现代国家政制的深刻认识有关。因此,他对于这两种批评,很难给予实质性、建设性的回应,更无法超越它们。当然,需要说明的是,我指出陈明新儒家理论上的缺失并不意味着我赞同他的两个主要反对方。在我看来,陈明的批评者们也许比他的问题更多,更不可取,而在今日中国我们更需要的是自由主义的政治成熟,而不是复古主义的乡愁和自由派的幼稚病。

我们先看陈明新儒家的第一个吊诡。

施琅问题首先是在传统儒家思想内部产生重大争议的,甚至引发了他们之间的分裂。之所以如此,关键是一个新的因素在传统儒家思想脉络中凸显出来,这就是民族国家的问题。对此,陈明所代表的新儒家一派,基本上以这个现实的中国社会之无法逃避的民族国家为立论依据,所谓“即用见体”的哲学观其实用主义的底色便是服务于这个民族国家之需要。而传统的儒家思想乃至其他新儒家人物,并没有或者并不认同这个后出的民族国家,他们仍然按照王朝政治的纲纪礼俗、夏夷之辨、公义私德等标准来评判历史,臧否人物,民族国家以及相关的价值体系、政治纲序、命理法度等等,是在他们的视野之外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两种不同的理论价值倾向,虽然同为新儒家,他们之间的差别甚至比他们之与其他理论派别的差别更大。

早先,施琅事件是在一个王朝政治的开放的体系内出现的,因此,就历史的真实来说,传统保守主义的诸多观点是成立的,尽管其中也涉及朱明与满清的夏夷之辨,但这个问题在传统的中国儒家理论中得到了解决。中国历史上类似的王朝变迁不止一个,传统儒家的正统理论(所谓政统、法统、学统)足以应对这个问题。有意思的是,所谓的汉族主义反而在这个儒家正统理论中成为偏激狭隘的异数(由此看来,无论从传统儒家正统观念还是从民族国家的现代理论来说,狭隘极端的汉族主义都是不足道哉的)。从这个理论推开,苏武、文天祥、史可法之所以成为民族英雄,洪承畴、吴三桂、施琅之所以成为汉奸,并不在于他们作为汉人是否维系汉族存续这个标准,而在于上述之三统是否存续这个标准,清国史馆特修《贰臣传》,也是按照这个三统之义理。从这个意义上说,传统文化保守主义乃至新儒家的命脉之学拒斥陈明的翻案是有充分理由的,因为,即便是从王朝正朔的核心立场出发接受陈明“历史是生成的,国家是建构的,文化是多元的”主张,也得不出陈明想要弘发的新儒家观点。要知道,中国儒家的思想观念在王朝政治的统序内也是完全可以开放的,宋儒的接引佛学,满清的传承华夏文明,晚清康有为的托古改制,等等就是例证。

如今,陈明是在一个不同于王朝政治的现代民族国家的立场上策划施剧的,因此,他是把王朝历史中的施琅放在一个全新的语境中来说事。然而,除了提出几个抽象的哲学口号之外,并没有在历史哲学和政治哲学方面给出强有力的理论陈述,即他并没有指出民族国家与王朝政治的本质性不同,并没有指出从王朝国家转向民族国家这个中国历史天命的问题所在,只是凭着某种感觉把施琅生硬地从历史上移植过来,企图用这个僵尸来医治现代中国海峡两岸分治的痼疾,用心良苦,结果荒谬。

在我看来,中国现代民族国家之问题从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凡一百五十年,已经彻底地改变了中国王朝政治的历史逻辑,其生长中的诸多疾病绝不是颠覆一下历史叙事就可以解决了的,施琅问题涉及古今中外四个方面的问题,必须放在世界历史的大背景中来考察。陈明新儒家“即用见体”的哲学观和“历史是生成的,国家是建构的,文化是多元的”核心主张,如果要超越传统王朝政治的藩篱,摆脱实用主义的工具论,必须在现代政治哲学方面为民族国家的认同构建理论基础,并且在历史哲学方面为中国从王朝政治向民族国家的转型提供强有力的理论说明。对于陈明新儒家的努力,我十分赞赏,尽管他们做的还远远不够。相比之下,对于固守传统的新儒家保守主义(或叫作泥古主义),我虽然充满同情的理解和尊重,但他们视一百五十年中国建设民族国家的历史进程为无物,梦想以传统的纲常礼序来重整内部秩序,以仁义礼智信来安顿现代人心诉求,以华夷之辨来解决国际间冲突,在我看来,同样是用心良苦,结果荒谬。

下面我们来看陈明新儒家的第二个吊诡。

陈明在他的多次论述中反复强调,他抬出施琅为的是用中国的历史之酒杯来浇他心中的现代国家分裂之块垒,在他看来,为了维护现代中国民族国家之利益,把施琅武力解决台湾问题的手段在今天搬用过来,至少在电视中演义一番,是大有必要的,这样可以鼓舞中国人民的反对国家分裂的斗志。但是,他的一番武力、斗志、意志云云,其结果却是引来了滔滔批判,这也许是他始料未及的。在诸多反对者中,暂且不说传统儒家,他们认为陈明不辨夏夷,误把杭州作汴州(他们并不反对武力手段,而是质疑何谓敌友),也不说理想的和平主义者,他们反对一切形式的战争(他们只是质疑武力本身)。在此,我们主要来看第三类批判者,他们大多属于公共的自由派人士。

与传统儒家的思维路径不同,公共自由派与陈明新儒家共享同一个现代政治的话语平台,他们并不愿纠缠于中国历史从王朝政治向民族国家演变中的诸多义理难题,关心的是在当今大陆与台海分治的现实情况下的“施琅问题”。在他们看来,陈明在新儒家话语下的为施琅翻案具有很恶劣的影响,不仅是愚蠢的,更是不正义的。因为,任何一个现代国家其存在的首要基础便是其统治的合法性(legitimacy),而陈明新儒家悬设了这个政治合法性或政治正义性问题,以所谓国家版图、民族利益、历史传承、未来图景等托词来为武力解决台海问题做辩护,这首先是丧失了基本的现代政治原则。应该指出,这些诘难确实是击中了陈明新儒家的要害,对此,我是认同的。在这个原则问题上,只要新儒家认同现代民族国家的政治义理(而不是王朝政治的义理),共享现代政治的话语平台,这个首要的政治价值问题就遮蔽不了,就必须做出明确的抉择。

当然,陈明或许感到有些冤枉,他可能会说他从来就不反对宪政民主,他的施剧策划只是三年前的事情,那时的情况与现在不同,而且,他在其他文章中也还发表了有关和平统一的另外观点,但这些就施琅事件本身来说是没有意义的,在这个事情上面他的观点是片面的,遭致误解的责任在他。当然,陈明也还可以进一步反驳,他会如此质疑公共自由派:在解决了政治正当性之后,就可以美好地解决历史遗留的分裂问题,就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所谓土地、民族、政权等民族国家的一系列问题了吗?应该承认,陈明的反驳是成立的,他在一系列的回应对话中反复陈述的是有关中国作为一个民族国家,如何实现统一的对策性手段以及有效性和合法性乃至正当性问题。例如,他的有关国家版图、土地优先、长远图景、软硬两手、国家利益以及三种历史政治形态的排序可供选择等论述,都与此有关。

应该说陈明还是深入地思考过并且提出了一些重要观点,但总的来看,它们并不系统,还没有上升到政治哲学和历史哲学,而且在遮蔽了现代民族国家等根本性问题之后,他的理论缺陷就更突出了。也就是说,陈明对于现代政制的根本问题上没有搞清楚,其维护民族国家的手段与目的之考量,面临着巨大的困境,有关维护国家利益的手段性辩护不但贫乏无力,甚至让人反感。

我前面曾经说过,中国现时代处于一个转型的特殊政治时期,在其中任何一个重大的问题都

三、公共自由派的幼稚病

难免涉及古今中西之争,粗浅地看,陈明新儒家的第一个理论吊诡属于古今之争,第二个吊诡属于中西之争。在古今问题上,传统儒家虽然自成一统,但自持固守显然已昧于当今中国乃至世界潮流,不求变革,别无出路。陈明新儒家顺时应变,寻求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型,这是令人欣慰的努力。但是,问题在于新儒家的现代转型并不一定非要颠覆一切传统的叙事,有关施琅的争议实在没有什么必要。如果说这个古今之争有内容和意义的话,那只是在鸦片战争以降的人事纠葛中才显示出富有张力的蕴涵,而且,我主张渐进的改良,激进主义为中国现代社会带来的灾难无复多言。所以,化解古今之争的有效方法是改良主义,对此,陈明新儒家想必并无疑义,只是陈明导演的“理论施琅”并没有开出这样一个路径。

其实,更大的困难是所谓中西之争问题。在我看来,这个有关国家正义的争论,从根本性上并不能说是中西之争,虽然从形式上看,现代民族国家起源于西方社会,现代国家的宪政民主、法治人权、市场经济等肇始于西方,但西方先行出现的东西并不等于就垄断性地属于西方所有,这个问题的双方并不意味着一个是中国的特殊性,另一个是西方的普遍性(或同样是特殊性),仿佛中西两方势不两立。在这个问题上,陈明新儒家敢于冲出传统主义之藩篱,进入现代民族国家之政治平台,虽然理论尚不成熟,但面对现实的真问题,提出自己的或许是不完备乃至错误的方案,其勇气令人钦佩。相比之下,作为公共自由派代表人物之一的秋风,他的观点和责备却是在逃避真正的现实问题,不负责任地用传统主义和后民族国家两个大棒夹击陈明,而把民族国家的“政治”问题(当然也包括民族国家间关系问题)遮蔽起来了,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典型的自由派幼稚病。

对于公共自由派对陈明的指责若合符节,我表示赞同。但是,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从总的方面来说,对于公共自由派的观点我是有保留的,他们固然在批评陈明时指出了现代政制的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并且确实击中了陈明的软肋。然而,他们也并不比陈明新儒家的思想高明到哪里,他们在批评陈明片面性的同时自己也陷入了另一种片面性,在指出陈明的理论矛盾的同时自己也同样陷入了另一个困境。说到底就是,回避乃至排斥自由主义的国家理论。

秋风为了驳斥陈明,不惜放弃其基本立场,甚至还用后国家理论对付陈明。现在我要问的是:民族国家的理论与实践是西方的吗?建设一个现代民族国家的中国――这个一百五十年来中国历史的头等伟业,这是西方的事业吗?显然,按照公共自由派的哲学原理,尤其是按照他们服膺的所谓启蒙思想,自由政制是不分中国与西方之差别的,他们的人权理论、法治思想和民主政治――这些他们奉为圭臬的教条,从来就不容中西之别的特殊论之隔阂,他们的任务就是要打破民族、时代之界限,建立一个自由美丽的新世界。为什么在陈明新儒家欲挣脱传统束缚之努力时,他们非但不欢迎反而设置中西之对垒而加以拒斥呢?公共自由派对于陈明的批判,与其说是后者没有为通过武力统一国家行为给出正当性证明,不如说是后者承认了民族国家这个存在本身。在他们看来,国家这个法权主体是没有必要存在的,国家只是一个外部视角下的虚假拟制,中国的问题只有一个内部视角,那就是去国家(主义),因此,陈明新儒家诉诸现代民族国家的理论变革是没有出路的。

对于秋风的普通法思路,我在理论上是支持的,但是,我认为他的理论是不现实的,是片面的,充分表现出了公共自由派的幼稚病。因为,他们既没有全面而真实的理解英美的自由主义政治,也没有全面而真实地理解中国近一百五十年现代社会转型的本质。我在多篇文章中一再指出,英美自由主义从来就不单纯是一种去国家的理论,人家从来都是讲国家讲政治的,美国的国家利益与自由政制从来就是不分离的,他们说的是一回事,做的是另一回事,没有国家的自由主义在世界从来就没有真实地存在过。试问:在当今世界,哪里有这样一个只有宪政而没有国家的地方?

应该指出,陈明新儒家尽管存在着两个理论上的矛盾,尤其是对于民族国家的正当性问题重视不够,但他们的路径是现实正确的,符合中国一百五十年来的时代潮流。基于这个立场,我们看到,陈明对于徐友渔的抱怨也是有道理的。徐友渔对于陈明缺乏政治正当性的指责是成立的,但是,在目前台海面临危机这个攸关民族国家的困境问题上,他除了道义上的指责,并没有拿出什么建设性的方案。相比之下,在我看来,萧瀚的宪法爱国主义是当前自由派言辞中最有建设性的主张,尽管单纯地立足于宪政民主这个路径有些单一,但他有把国家与宪政结合在一起来化解台海危机的倾向,而这个维度是可以开辟出有关自由民族国家之诸多积极性问题阈的。此外,李泽厚的所谓吃饭哲学加科技强国似乎也属于现代性的一种理论,但由于他的康德道德主义之新仍然没有逃脱旧思想之窠臼,所以,对于施琅问题,他的发言是无力的,他的新历史唯物主义之药根本无法疗治中国现代性转型所生产的自由、宪政国家的统一之痛。

四、我的几点想法

从外部环境来看,我们融入的世界到目前为止仍然是一个以主权国家为主体的国际秩序,尽管目前世界不时有去国家化的呼声,但今日的世界依然是由民族国家构成的,这个世界从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演变至今已经有四百多年的历史,在这个历史阶段,西方各主要国家无论主动还是被动都相继完成了民族国家的国家建设,而且实现了自由民主宪政的政体制度。对中国来说,民族国家的国家建设从鸦片战争开始,在此之前,属于王朝政治。真切地说来,我们这个新的政治形态的进程屡受挫折,尚不能说已经构建出一个优良的民族国家的制度形态。

虽然费正清提出的冲击-反应模式多少有些机械,但我仍然认为它揭示了中国走向现代化道路的本质。也就是说,我们是在与西方列强(民族国家)的碰撞中,在血与火的洗礼中开始我们的国家建设的。与欧美国家乃至日本不同,中国的现代化之路具有我们的独特性,在我看来,它构成了所谓“中国问题”的实质。首先,从政治来看,我们一百五十年来所亟待解决的问题,是西方十七~十九世纪各民族国家曾经面临的问题,而我们现在所必须应对的国际秩序却是二十世纪和二十一世纪的世界秩序,这就使我们的任务面临着两难困境。即一方面我们要建设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政治国家,这是西方各现代国家用了二百多年的时间才完成的;另一方面,西方现代的政治状况却逐渐出现了去国家化的趋势,自由民主宪政的现代国家的弊端以及国际秩序的不合理、不公正弊端日渐显示出来,也就是说,我们的国家建设遭遇后现代政治的阻击,面临挑战。

其次,我们又是一个文明古国,五千年来的政治文化传统使得我们建设国家的任务必须解决好与传统的关系问题。具体地说,中国的政治传统又可以分为新老两个传统,老传统属于王朝政治的传统,它看上去虽然断绝了多年,但历史的余绪不绝如缕,香火没断。新传统又分两个部分,一个是国共两党的政治传统,都以不同于王朝政治的现代政治形式在二十世纪的中国历史中发挥了积极性的作用,塑造了现代中国的政治底色。特别是1949年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致力于国家建设,并在新时期的改革开放大潮中不失时机地提出了民族复兴的旗帜,这些都属于建设现代国家的历史范畴。

主权国家这种组织形态并不是古来就有的,它是政治民族主义的产物,在西方它是在古典城邦制和封建制之后逐渐形成的,而在中国则是在鸦片战争之后催生的。政治民族是国家的载体,但是,单纯的民族国家并不是一个优良的政治制度,这一点已经为世界历史所证实。有关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政治诉求,或单方面以民族国家的利益为最高目的的政治实践,在历史上曾经导致了无数的灾难,特别是在法国、德国、意大利、俄国和日本,都有惨痛的教训。所以,民族国家的建设还需要吸收另外一种更为普遍的制度设施,那就是产生于市民社会的法治与宪政。一提到英美经验,人们往往就想到自由主义,想到自由经济、个人权利、法治主义和有限政府。这些都没有说错,它们是自由主义的基本原理,也是英美国家在社会政治制度和价值理念方面向世人显示的东西。但是,我在这里所要强调指出的却是另外一个方面,即自由主义政治的另外一个面相,它们隐蔽起来的国家主题,而这个国家主题在我看来,对于当前我们建设自己的优良的政治制度或宪政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上述角度来看世界历史的大格局,我们不难发现,一个优良的宪政国家,从来都有两张皮,一个是高度发达的市民社会,以及其中的经济繁荣和个人自由;另一个是职能强大的政治国家,对外捍卫主权,维护国家利益,甚至走向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作为一种诉求政治成熟的自由政治理论,我认为,中国现时代国家哲学的实质在于:就国际政治来说,我们通过构建现代国家能够以强有力的国家力量对抗世界霸权的遏制与挑战,但我们就国家目标来说,却是诉求世界和平,是一种现实的自由主义的国际政治理论;就国内政治来说,我们通过建立自由政体而得以确保公民的自由、安全与追求幸福的权利不受侵犯,并为此诉求国家凝聚力与国家权威,是一种自由的国家主义的国内政治理论。而且,作为国家哲学,上述有关内政与外交两个方面的理论又不是割裂的,更不是矛盾的,它们融会于现时代的自由国家的主题之中,体现为一个完整的国家哲学。(参见拙文《论国家利益》)

上述宏观理论落实到施琅问题这个个案上,我的基本观点如下:第一,台海问题,无论是把它放在王朝政治的天下秩序还是放在现代的民族国家秩序之下来看待,都不属于外交问题,而是内政问题,因此从本质上要遵循内政的政治原理,尽管这个问题与其他问题相比包含着更多的国际因素纠缠其中。我们不能用对外的国家间政治原则(甚至维护国家利益的武力原则)来解决。在这个问题上,双方的争论都有积极性和片面性的方面,把他们的优点结合起来,维护中国之国家利益,尊重历史的传统遗产,谋求国家的主权统一,拓展中华民族的长远未来,这岂不更好?

第二,就现实语境来看,正是由于近五十年的两岸分治,反而给双方的经济与政治发展,特别是构建现代民族国家,提供了其他后发国家所没有的契机与动力。现代政制说到底是一种和平竞争的政治,从历史的视角来看,短短的五十年何足道哉,即便是现在的局势由于民进党台独的一意孤行可能陷入危迫之境,但这也并非一个死结,在这个非常政治时期反而更需要真正的政治家与两岸人民的互动,以宪政(宪法)立国。在这个问题上,我非常欣赏美国当今宪法学家阿克曼提出的“宪法政治”的解决方案,我们知道在美国历史上曾经有过三次国家危机,其中的南北战争与我们的台海分治也有某些相似之处,但是美国人民和他们的政治精英却能够携起手来共同度过国家分裂的难关,建立起更强大的美国(参见拙文《论宪法政治》)。我们今天同样需要政治精英与两岸人民的携手合作,共同度过非常的政治时期。

第三,当然也许有人会说如果真的分裂出现时,应该怎么办?在我看来,这些都是具体的政治与军事事务,它们属于政治家们在特殊情况下的考量与决断。作为公民,特别是作为知识人,我们的职责是投身国家的政制建设,让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利选举出真正的优秀的政治家去履行国家的政治交付给他们的责任。积极参与身边的法治、民主的政治制度的建设,这是我们能够做到的。政治事务是一项专门的理性而审慎的技艺,它们应该由职业政治家们来行使。当然,作为公民,我们有必要的知情权,有表达公共意见的权利,有参与社会事务的要求。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无论轻言动武还是抹杀国家主权,放任台独的所谓和平主义都是不负责任、危险的。应该指出非常时期的国家意志是存在的,摆脱不了的,为了主权统一,武力方式也是必要的。因此,实实在在地参与、促进两岸的多方面的交流,实实在在地参与、促进自己身边的法治民主建设,这或许是一个现代公民更本己的事情。

第四,关于施琅这桩公案在古今问题上引起的争论,我认为传统儒家正统理论已经有了明确的定论,在王朝政治的语境下,没有什么可争议的,陈明新儒家大可不必在现在的语境下为古人翻案。此事是此事,彼事是彼事,儒家在现代民族国家语境下的新开展,并不意味着要在过去的语境下颠覆传统价值标准,而是指出传统的那一套在今天已经不合时宜。历史上的那个施琅肯定是汉奸,陈明反复论述的施琅对于清王朝乃至对于中华民族的事功贡献,这与民族国家的现代语境是两回事。当然,传统儒家也同样大可不必为自己的理论自洽沾沾自得。今日世界已非昨日世界,陈明新儒家的论断或许存在漏洞,但他们的问题意识却是真切的和急迫的,传统政制文脉如何才能够不沦落为历史的古董而能够富有生机地活出来,这才是陈明为他们上了一课的议题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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